為適應融資融券業務發展需要,本公司于今日正式發布新版融資融券風險揭示書及合同(10.1版),此次僅修訂了融資融券合同,原合同變更條款內容詳見附件1《<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資融券合同>條款變更通知書》。
根據融資融券合同第一百二十四條約定,簽署原合同的投資者自公司發布條款變更公告之日起三個交易日內未提出異議,視同投資者已知曉并同意本公司公告的《<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資融券合同>條款變更說明》內容;若投資者對所修改的內容存有異議,可按合同約定解除合同。
特此通知!
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日